哈尔滨市禁养犬目录
哈尔滨市禁养犬 有边牧么?
哈市禁养烈性犬与大型犬品种:獒犬、阿根廷杜高犬、牛头梗犬、斗牛犬、纽波利顿犬、卡斯罗犬、大型麦町犬、高加索犬、中亚犬、罗威纳犬、圣伯纳犬、大丹犬、加纳利犬、马士提夫犬、阿拉斯加犬、比利时牧羊犬、大白熊犬、寻血猎犬、雪达犬、灵缇犬、蒙古细犬、秋田犬、纽芬兰犬、比利时猎犬、法国狼犬、阿富汗猎犬、沙皮犬、爱尔兰猎狼犬、土佐犬、苏格兰牧羊犬、德国牧羊犬、苏俄牧羊犬、英国古老牧羊犬、拳师犬、威玛犬、比特犬、马犬、恶霸犬、中华田园犬(笨狗)。其他上述没有标注的凡肩高(犬只直立时前足到肩部最高点的距离)超过55厘米、体长超过75厘米的纯种犬及杂交犬均在禁养范围内。以上是今年10月10日正式出台的《养狗登记备案管理制度》,10月11日起个人、单位养犬必须办理养犬登记,登记前应先到辖区派出所领取《单位(个人)申请养犬登记表》,并签订《养犬治安责任书》经所在派出所同意盖章后,于11月1日-12月31日到各所在区办证大厅统一免疫、保险、办理养犬登记证、犬牌并注射犬只电子身份识别标识,实行一犬一证。捎带提一句,就我了解的的全国各地区的限养的犬种里,没有一个地区限养种类有边牧,连首都的限养犬种里也没有边牧。
哈尔滨禁养大狗把好多大狗都抓去了。那么那些抓去的狗都怎么处理
我不在哈尔滨我不知道是否会有补贴或奖励什么的。一般处理情况。可能有私下沟通贿赂的。弄到外地卖了去了。还有些黑心的狗肉贩子贩去狗肉餐店做狗肉吃了。虽然我们都知道宠物狗狗的肉不能吃也不好吃。但是都说了是黑心的狗肉贩子了嘛。人家为了钱可不管。另外就是火焚了。这个也是比较常见的。
哈尔滨开始禁养大型犬,其中注明大体拉布拉多禁养。请问大小体拉布拉多怎么...
哈尔滨市49种大型犬11月起禁养,历时三年制定的《哈尔滨市养犬管理条例》于本月初实施,其中包括金毛、拉布拉多、松狮等温顺的大型犬,其罪名是:大型犬虽然不咬人,但吓人。只要身高超过50厘米,体长超过70厘米的犬类,都属于禁养范围。
哈尔滨禁养犬被公安抓走了 被抓走的狗在哪里监管着 有知道具体位置的吗
抓的啥狗
哈尔滨禁养大型犬?
禁养犬只的标准为:凡肩高超过55厘米、体长超过75厘米的纯种犬及杂交犬均在禁养范围内。1、獒犬
獒犬是超大型工作犬。肩高:(公)76.2厘米;体重:(公)79-86公斤。产地中国西藏。属于高大魁梧而古老的品种,体格强建有力,骨骼坚实而且肌肉特别健壮。具有坚忍的勇气和极为警觉的本能。身架巨大而非常饱满。性格忠诚并且异常凶猛。2、阿根廷杜高犬
杜高犬是在南美培育的少数犬品种之一,20世纪20年代,一个阿根廷的育种者,安东尼奥·瑞斯·马丁那兹博士,为了狩猎美洲豹和美洲狮的猎犬育成了该品种。3、纽波利顿犬
纽伯利顿是一种表情严肃、强壮有力、外观漂亮的猛犬。它肌肉饱满的身体几乎呈直角型,它有着硕大的头颅、满是褶皱的脸、面部的皱纹一直延伸到下巴继而垂到脖子形成非常明显的嗉袋。头盖骨宽且平坦,鼻子大。牙齿为剪状或水平咬合。4、卡斯罗
卡斯罗是有着2000多年历史的古老意大利獒犬的改良种,它是标准的大型猛犬,性情勇猛,具有非凡的勇气,同时韧性十足。这种改良的大型猛犬过去不曾在意大利大陆生存,而是在西西里岛繁育下来。它是一种紧凑型獒类,具有獒类的爆发力,同时拥有超过一般獒类的持久力。过去用于驱赶牛到屠宰场,咬住牛以便屠夫屠宰。一般也用于狩猎大型野物:野猪等,有着极好的敏捷度和反应能力。5、高加索犬
高加索犬是一种强有力的运动型犬,护主能力超强,20世纪60年代在原东德,作为边境巡逻犬,沿着柏林墙巡逻。高加索犬是世界上体形最大的猛犬之一。此犬虽然凶猛无比,但对主人的忠诚度较高,且喜欢和主人亲近。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哈尔滨市公安机关全面加强犬类管理工作 39种“猛犬”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獒犬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阿根廷杜高犬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纽波利顿犬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卡斯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高加索犬
关于哈尔滨禁养大型犬的处理
嗯,你这个提议是合理的,但是实施起来有些困难。我国的法规比较多,问题就是很多法规没有人监管和执行,最后就落为空谈了。狗咬人赔几万元,狗主人赖账或者确实没钱 怎么办?随地大小便具体怎么监督,狗主人不承认的话,难道要送去检验DNA?不过这样“一刀切”的笨办法也确实不科学,希望相关部门能想个切实可行的办法出来。
哈尔滨禁养犬种有哪些?
就是不让养大型犬咩,苏牧当然是大型犬,也在禁养的范围内。这个禁养大型犬都已经吵吵好几年了,我家那时候就想养个萨摩,听说要禁养就算了。但是我看很多人也没在乎,照样养。估计你那个苏牧也没事,只要不伤人 出事,根本没人管。
哈尔滨禁养大型犬和烈性犬 我家古牧在里边怎么办
即将实施的《哈尔滨市养犬管理条例》,在舆论一片哗然的情况下,强硬发布了,而其中曾经渲染的“人性化”与“采纳市民合理建议”虽依旧标榜,却荡然无存!公共安全固然重要,但一禁了之一刀切的粗暴愚昧管理模式终究是不合理、不可取的!而在立法者当中,是否有资深养犬者参与其中却是个未知,那么在立法时,人性化与平衡养犬市民和不养犬市民两方的利益就存在差迟。养犬者大多知道,金毛寻回犬是目前世界上唯一没有攻击人类记录的犬只,而多数大型犬在攻击人类方面(咬人)与同数量比例小型犬相比要少很多。所以,在界定限养犬只上,应区分大型犬与烈性犬的差别。其次,条例势必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加部分犬主对犬只的遗弃,造成社会上流浪狗增多,无约束的肆意繁殖,不受控制,对公共安全造成更大的隐患。而再被一些无良商家捕杀摆上餐桌,又对食品安全造成威胁。做为政府管理部门,应当以规范养犬人文明养犬行为为准则,而不是一味的把责任推脱给无法用语言表达感受的犬只身上,在现在这样一个大环境下,抵制熊胆制品、拒绝皮草制品.都表明了国民已对保护动物、善待动物的觉悟大幅提高,而在这样一个大环境下,地方政府做出如此决策,是对国民人性和道德文明的一种扼杀!曾经多次在媒体报道中提到:“为尽量平衡养犬市民和不养犬市民两方的利益,降低了养犬注册费用,在条例制定的过程中,很多细节经过多次商定修改。如降低养犬登记费用、允许城市中现存的大型犬可以养到自然死亡等。这一系列条例的人性化,都体现出了一个城市乃至一个国家的先进和进步,而转眼间因为某些厌恶犬只人士的呼吁反对,就推翻了一系列人性化的办法,无视那些现存大型犬主与犬只的情感,冷漠的限制在7个月过渡期内自行处理犬只,这让养犬市民如何去接受?让百姓怎样看待政府部门的出尔反尔?自行处理!怎么处理?送人?遗弃?还是处死?送人:在市里谁能要、谁敢要?送去外地:谁又为外地的犬只泛滥负责?遗弃:这只会增加无主流浪狗,在没有犬主约束的情况下,在无法获取食物饥饿的情况下,会更难规范犬只管理;那么最后剩下的处死.试问立法者,你自己能否下得了狠心?如果你能,那么,我对地沟油、问题烧烤、小悦悦事件这些道德的缺失、人性的冷漠再无话可说!如果你也不能,那么,己所不欲,就勿施于人吧!当初市人大法制工作室立法一处尹处长接受采访曾说过:“我们的初衷不是想通过一种强制力的处罚,和那种强制力的约束,来改变市民、强制市民去遵守这个条例...
关于哈尔滨禁养大型犬的处理
嗯,你这个提议是合理的,但是实施起来有些困难。我国的法规比较多,问题就是很多法规没有人监管和执行,最后就落为空谈了。狗咬人赔几万元,狗主人赖账或者确实没钱 怎么办?随地大小便具体怎么监督,狗主人不承认的话,难道要送去检验DNA?不过这样“一刀切”的笨办法也确实不科学,希望相关部门能想个切实可行的办法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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