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济南市养犬管理规定
山东济南推出"养犬计分制"是怎么回事?
近日济南推出了养犬计分制的管理方式,所有养狗的人们都需要办证考试,通过开始才可以养狗,就和考取驾照一样。对于养狗不服从规定的,如:扰民的,不办理年检的,不带链子的,不打疫苗的,都会有相应的扣分,当分数扣满12分以后,就需要重新考试,合格后方可继续养狗。扣满12分以后将失去你的狗狗,扣押养狗登记证,补考合格以后方可再领取,所以如果你不文明养狗的话,你将失去你的狗狗啊!此举目的主要还是使市民文明养狗。
如果有人在市区内养大型犬,想让执法部门把狗逮走,应该向哪个部门举报?
一般应该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具体看各城市犬类管理办法规定,是公安机关还是城市管理机关。以济南市为例:
根据《济南市养犬管理规定》中第九条规定:
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居民只能饲养一只小型犬;禁止个人饲养大型犬、烈性犬,但盲人饲养导盲犬、肢体重残的残疾人饲养扶助犬的除外。禁止个人饲养大型犬的身高、体长标准和烈性犬的品种,由市公安部门会同畜牧兽医部门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根据《济南市养犬管理规定》中第二十八条规定: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部门予以处罚:
1.违反第八条第三款规定在禁养区内饲养犬只或者违反第九条规定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没收犬只,并按每只犬对个人处以五百元罚款,对单位处以二千元罚款。2.违反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在重点管理区内未办理养犬初始登记、年度登记的,按每只犬对个人处以五百元罚款,对单位处以二千元罚款,并暂扣犬只,责令限期补办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登记手续的,没收犬只。3.违反第十七条有关规定未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手续的,按每只犬处以二百元罚款。扩展资料:
美国有三部涉及狗的法律。法规中有一条著名的“三吠”原则,即任何一只狗在居民区内狂吠超过三声,狗主人就要受到法律的惩罚。为了防止狗伤人,全美有大量的狗教育基地。如果出现狗伤人事件,主人甚至要代狗坐牢。德国被称为“养狗大国”,但严禁在公寓多家居住的住宅楼里养“危险性”狗。首先养狗必须得到政府的批准,并为狗狗办理电子身份证和全身体检。其次,养狗者除了缴纳养狗税金,还必须买“第三者责任险”,危险性较高的狗还要征收“特别税”。德国人会将狗送入狗学校进行培训,而且养狗的人要经过多方考察被确认合格后,才能办理养狗执照。新加坡对家庭养狗有严格的规定。住在政府组屋内的居民,每户最多只能养一条狗。狗的身高必须小于40厘米(含),体重低于10公斤(含),而且狗的品种必须在规定名录内。私人住宅居民最多可以养3条狗。狗的主人必须确保不会给他人的生活带来不便,包括伤人、扰民、卫生问题,情节严重者会被吊销养狗许可证。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济南市养犬管理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养狗之乱如何“限”
中国政府对养宠物狗规定
截至2019年6月,我国对养宠物狗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各个城市针对养宠物狗有具体的规定,以攀枝花市仁和区为例,养宠物狗的规定如下:
1、建立和完善宠物狗管理机制,由区人民政府发文规定,城市小区全面禁止养大型猛犬(春天花园小区有居民养有罗威纳大型猛犬);2、全面清理登记宠物狗,定期接种疫苗,全面消除无主人的野狗;大型犬必须在相关部门、社区登记,圈养或必须用绳子牵养(不得超过2-3米)。从而彻底消除卫生、安全隐患。3、由城管等部门牵头,城市小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落实,签订养狗人与社区管理组织的卫生、安全协议,明确养狗人的责任追究内容,确保为广大市民、外来旅游者提供必要的安全、卫生的生活环境。4、开展文明劝导,对遛狗产生的大小便不及时清理的进行劝导批评,对屡教不改者进行必要的处罚。扩展资料
多个地方曾经出台“最严养犬令”:
1、厦门:个人携带犬只到户外活动的,应携带养犬登记证、犬类免疫证,佩束犬链并由成年人7a64e59b9ee7ad9431333431356564牵领、看管,且约束犬只不得惊吓、伤害他人。2、成都:养犬人携犬出户,应将犬只装入犬笼、犬袋或者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犬绳牵领,为犬只佩戴标识牌,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及其他行人。3、西安:重点限养区内每户限养一只,一般限养区内每户养犬不得超过两只。4、济南:市民在养狗过程中,有扰民、遛狗不栓绳等违规行为,犬主的养犬登记证就会被扣分,总分12分,全部扣完,犬主需要补考文明养犬相关法规,合格后才能取回狗和养犬登记证。参考资料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区居民小区住户养宠物狗规范管理的建议
参考资料来源:闽南网-贵州最严养狗新规具体内容 多地养犬令落地情况不容乐观
济南发布养犬通告规定什么?
日前,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加强养犬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筒称《通告》)称,市民外出遛狗时狗绳最长为1.5米,而且必须携带犬粪清除物品,对两年内受过3次处罚的,将没收犬只,5年内禁止养犬。《通告》指出,任何个人和单位养犬应当遵守社会公德,不得妨碍他人正常生活,不得侵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绕城高速公路环线以内的个人和单位养犬,必须到居住地(住所地)的区公安分局指定地点办理初始登记和年度登记。绕城高速公路环线以内,除盲人饲养导盲犬、肢体重残的残疾人饲养扶助犬外,严禁任何个人饲养大型犬、烈性犬。养犬人携犬出户必须遵守下列规定:携带养犬登记证,为犬只系挂号牌,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用束犬链(绳)牵领,主动避让他人和车辆;束犬链(绳)最长不得超过1.5米;携带清除犬粪的物品,及时清除犬粪;不得携犬进入机关、学校、医院、幼儿园和公园、景区、广场等文化、娱乐、健身场所,以及宾馆、饭店、市场、商店等公共场所;不得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携犬和放任犬只在泉池、泉渠及其他公共水域内洗澡、游泳。社区居委会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养犬管理工作,依法调解因养犬行为引起的邻里纠纷;倡导社区居委会或业主委员会依法制定居民养犬公约,并监督执行。
济南市规定一个家庭可以养几条狗?
展开全部《济南市养犬管理规定》
第六条 本市绕城高速公路以内的区域为养犬重点管理区
第九条 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居民只能饲养一只小型犬;禁止个人饲养大型犬、烈性犬,但盲人饲养导盲犬、肢体重残的残疾人饲养扶助犬的除外。
济南市养犬管理规定的介绍
济南市养犬管理规定为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人身安全和健康,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犬类饲养、交易、服务和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本市养犬管理实行养犬人自律、政府部门严格管理、社会公众监督的原则。本市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公安部门是本市养犬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畜牧兽医、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综合执法)、工商、卫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养犬管理工作。
关于济南养犬的规定
济南市 市中区十六里河万寿路12号 82779557
历下区 历下区香港街东首路南(银座圣洋物流东南角)85083120
市中区 市中区十六里河万寿路12号 82779557
槐荫区 槐荫区济齐路匡山蔬菜批发市场(匡山公园西200米路北)85083266
天桥区 天桥区标山路标山桥西口向北500米 85953797
历城区 历城区佳宝路13号(花园路与东外环路路口东北角)88115186
高新区 高新区刘志远路北首路东(与工业南路交界处)88691090
长清区 长清区中川街东段(文昌兽医站)85085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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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济南市养犬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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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众日报 3月21日闭会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批准了《济南市养犬管理规定》。该规定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后,省城绕城高速公路以内的区域中,每户居民最多只能饲养一只小型犬。小型犬“狗证费”第一年为400元。关键词之一:大型犬
《规定》提出,绕城高速公路以内为重点管理区,该区域里禁止个人饲养大型犬、烈性犬,但盲人饲养导盲犬、肢体重残的残疾人饲养扶助犬除外。禁止个人饲养大型犬的身高、体长标准和烈性犬的品种,由济南市公安部门会同畜牧兽医部门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关键词之二:“狗证费”
在重点管理区内养犬应当交纳管理服务费。饲养小型犬的,管理服务费每只犬第一年为400元,以后每年度为200元;饲养其他犬只的,管理服务费每只犬第一年为800元,以后每年度为400元。办理犬只免疫、登记时不再收取其他费用。盲人饲养导盲犬、肢体重残的残疾人饲养扶助犬,免收管理服务费。关键词之三:“电子身份证”
《规定》明确提出,在为犬只办理初始登记、免疫手续时,公安部门对养犬人提交的材料和犬只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畜牧兽医部门对犬只进行健康检查,注射狂犬疫苗,植入电子标签;公安部门要对养犬人及其所养犬进行登记,向养犬人发放养犬登记证、号牌和养犬手册。电子标签应当载有养犬人姓名或者名称、养犬地点、犬只编号、注射狂犬病疫苗的时间等信息
关键词之四:强制免疫 按照规定要求,济南市在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对犬只均实行狂犬病免疫制度,在重点管理区内还将实行养犬登记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重点管理区内不得饲养未经登记和免疫的犬只,在一般管理区内不得饲养未经免疫的犬只 在重点管理区内养犬的,应当自取得犬只之日起15日内办理初始登记、免疫手续;自第二年起每年应当办理年度登记、免疫手续。(完)
济南市养犬管理规定的详细内容
第五条 居(村)民委员会应当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养犬管理工作,依法调解因养犬引起的邻里纠纷。居(村)民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就本居住区养犬管理的有关事项依法制定居(村)民公约并监督执行。犬业协会、宠物协会、动物保护组织等社会团体和组织应当教育会员遵守养犬法规,普及养犬知识,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开展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的宣传教育活动。第六条 本市绕城高速公路以内的区域为养犬重点管理区(以下简称重点管理区),绕城高速公路以外的区域为养犬一般管理区(以下简称一般管理区)。经县(市、区)人民政府决定,一般管理区范围内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可以按照重点管理区管理。第七条 在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对犬只均实行免疫制度,在重点管理区内还实行养犬登记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重点管理区内不得饲养未经免疫和登记的犬只,在一般管理区内不得饲养未经免疫的犬只。第八条 具有合法身份证明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可以养犬。文物保护单位、危险物品存放单位、重要仓储单位、动物表演单位以及部队、公安、科研、医疗卫生等单位,因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养犬。个人和单位只能在其独自占有或者独自使用的住宅、区域范围内饲养犬只,但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医院的办公和生产服务区以及幼儿园、学校教学区和学生宿舍区(以下统称禁养区)内不得饲养犬只。第九条 重点管理区内禁止个人饲养大型犬、烈性犬,但盲人饲养导盲犬、肢体重残的残疾人饲养扶助犬的除外。http://www.petsworld.cn
禁止个人饲养大型犬的身高、体长标准和烈性犬的品种,由市公安部门会同畜牧兽医部门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第十条 在重点管理区内,公安和畜牧兽医部门应当在各区设立联合办公场所,实行联合办公,为养犬人办理犬只免疫、登记手续提供方便。联合办公场所应当向社会公告。第十一条 在重点管理区内养犬的,应当自取得犬只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初始登记、免疫手续;自第二年度起每年应当办理年度登记、免疫手续。第十二条 重点管理区内,个人办理养犬初始登记、免疫手续时,应当携犬并如实提交下列材料:
(一)犬只来源证明;(二)居民户口簿、暂住证或者身份证等合法身份证明;(三)养犬地点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或者其他合法居住证明。饲养导盲犬、扶助犬的,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十三条 重点管理区内,单位办理养犬初始登记、免疫手续时,应当如实提交下列材料:
(一)犬只来源证明;(二)单位代码证明或者营业执照;(三)饲养...
济南办狗证的详细程序?
济南办狗证和普通办狗证的程序是一样的:
携带犬只到所在地的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城市街道办事处申请注册登记,填写养犬登记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1、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明,
2、依法设立的动物防疫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3、犬只照片两张。扩展资料
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城市街道办事处对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登记,发给养犬证和犬只标识;因特殊情况不能当场办理的,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不予登记的,应当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2017年3月1日至10月31日,济南警方启动为期8个月的专项整治违规养犬行动,将试点“养犬积分制”,对违规养犬行为进行扣分处罚,扣完12分吊销“狗证”。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狗证
百度百科-济南养犬积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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